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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权与分权: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
时间:2018-05-29 浏览:1044 作者:陈兴良 来源:法律科学
    [摘要] 警察权存在的正当根据在于维护社会治安,其行使应遵从公共原则、责任原则、比例原则和程序原则。我国现有的警察权设置具有垄断、广泛、重大的特征,对此应通过分权实现对警察权的限制,将行政警察与司法警察分立,行政警察内部再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分立。警察权的合理构造有赖于侦羁分离和侦鉴分离的实现,需要强调控辩平衡和司法审查,以最终符合刑事法治的要求。

    [关键词] 警察权;分权;司法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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